六、变更规格或包装规格
变更规格应遵循科学、合理、必要及方便临床用药的原则,
根据药品用法用量合理确定。研究工作需关注变更规格后的药品
与原规格药品处方、工艺、日服/用药量等方面的一致性。变更药
品规格不得引起药用物质基础的变化,不得改变药品原批准的用
法用量或者适用人群??赡芑嵋鹨┯梦镏驶〉拿飨愿谋浠蚨?吸收、利用可能产生明显影响的改变,应进行安全性、有效性全
面评价。涉及辅料变更的应参照辅料变更的相关要求进行。
(一)微小变更
1、变更情况
此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:
变更药品包装中最小单位药品的数量,如:颗粒剂每盒装 A
袋变更为每盒装 B 袋,片剂每板 A 片变更为每板 B 片等。